永仁: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6人次

发布时间:2019-12-27 14:15:09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永仁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6人次,占比分别为51.5%、33.3%、4.6%、10.6%,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约谈常态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通过常态约谈唤醒责任,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每一名党员干部,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提醒作用。今年以来,全县共约谈科级干部735人,科级以下及企事业单位等其他人员3484人;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81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6人次,函询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

监督日常化。以“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为抓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检查19次。积极落实“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提升派驻机构发现问题和精准监督的能力。并创新开展“协作式”监督,突出捆绑式协作,采取“5个纪检监察室+15个派驻机构”工作方法,强化日常监督。同时,推动监察全覆盖,授权授印并挂牌成立7个乡镇监察室,在63个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有序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教育平常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参加现场庭审、编印警示读本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今年以来,开展廉政党课75场次,警示教育250场次,发出廉政书信34封,发送廉政短信4300余条,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380本,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责任固定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的审查把关作用,严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因私出国(境)等廉政审查关口,制定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年内,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148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2批次,层层开展“两个责任”约谈4262人次。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责任。(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