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提高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保山市纪委监委对18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促进其坚守初心、保持定力,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意识和能力素质水平,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谈话指出,遵守纪律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对纪律有敬畏感、对遵守纪律有责任感。要严守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汇报,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要严守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时刻保持警醒、警惕、警觉,算好自己的人生账、政治账、家庭账、亲情账、经济账、自由账,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树立良好家风,在自觉远离亲情陷阱的同时,更要做好标杆、管好亲属、带好家风。
谈话要求,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做勇于担当的实干人。不断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中争先进、当先锋,不折不扣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负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密切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要汲取秦光荣案教训,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时刻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确保对党绝对忠诚老实,决不允许欺骗组织、做“两面人”。
谈话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做善于学习的用心人。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学好党的理论,学好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学好党纪法规。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进行研学。通过不断学习,心中要明白党章要求什么,党规明确什么,党纪约束什么,法律禁止什么。(杨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