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既拔“烂树”又治“病树”,即正“歪树”又护“森林”,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今年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5人,其中运用第一形态处理118人,占比为“四种形态”的63.7%。
突出“早”。运用“四种形态”,关键要抓早抓小抓苗头,体现“早”字。县纪委监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县纪委监委灵活采取个别谈话、组织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和监督,将一些微小问题解决在了萌芽和初始状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约谈函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处理,不断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并注重在线索处置中强化谈话函询方式的运用,通过教育提醒,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规矩,推动了“两个责任”形成有机整体和工作合力。
坚持“防”。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通过上廉政党课、办廉政演讲、放廉政电影、看廉政话剧、印廉政读本、观廉政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无病常防”的大宣教格局,促进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捋清“责”。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健全完善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监督制度。对发现的违反“四风”及违规违纪问题,不仅严厉惩处违纪违规人员,还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反对“四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严肃“惩”。县纪委监委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敢于动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斩断敢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于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行为,视具体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