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洱县通报了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专项整治中,该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制定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成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农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工作组,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共排查小作坊27户、小商店51户、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29户。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校园周边餐饮店、小吃店、冷饮店共96户/次,检查出问题隐患12个,现场责令进行整改。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集中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动物产地检疫12195头/只,开展屠宰检疫猪、牛、鸡5562头/只,检出不合格猪肉375公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开展“瘦肉精”监督检测30头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开展多部门协作的联合整治行动。农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集贸市场5个,查出未经检疫猪肉产品1.75吨,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李晓君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