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被处分人主体身份材料提取不规范”“该案证据取得不规范,需要完善”这是罗平县纪委监委日前在案件质量考核中发现和反馈问题的一个场景。
近日,罗平纪委监委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3个案件质量考核组展开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考核工作坚持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改问题,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采用百分制考核评分,重点检查自办案件的调查卷和审理卷,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移送司法等6个方面,细化了22项考核标准,通过自查自纠、查看案卷、集中评查等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9个纪检监察室自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期间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考核。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组还与各相关人员就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案件的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把案件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承办部门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年度评先推优、奖励惩处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乡镇(街道)及各纪检监察室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据统计,此次评查共抽查案件114人次,查看案卷300余卷,共发现问题40余个,其中,乡镇(街道)纪(工)委存在取证不规范、审理程序不规范、处分决定送达执行不规范等共性问题5个;纪检监察室存在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共性问题3个。
“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通过考评,查找案件查办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提高的方向和措施,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考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