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1至11月对12名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14 08:20: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把办案安全作为“第一生命线”,以“三个到位”为抓手,落实好留置案件安全措施,做好留置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调查对象、工作人员和办案工作的安全,1至11月,共对12名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看护人员配备到位。协同该市公安局将相关单位共30名编外人员编制划转到市公安局管理,正式组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看护队伍日常工作、生活、教育训练等由市公安局负责,具体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按照“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标准严把准入关,并围绕审查调查看护业务知识、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突发事件处置以及重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入职培训,夯实看护人员专业知识基础。

留置过程监督到位。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留置安全的实时监督,实行驻点人员日报告制度,严格依法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案管部门不定期对看护、监控、医务、谈话等留置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保障被留置对象的人身安全,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

部门协调配合到位。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争取支持,确保调查取证、案件移送等各项工作顺畅进行,同时加强单位内部各部室间的协调配合,部室之间形成联动,纪检、案管、案审各司其职,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确保实现案件快查快结快移,既追求速度,又确保质量。(侯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