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乡(镇)纪委季查发现问题21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完成乡镇纪委交办清单213份,解决群众诉求1210件;收集群众反映民生资金领域问题69个,发出交办通知48份,发现问题线索2条;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白条入账现象基本得到消除。”这是龙陵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推行“四项制度”一年来的成绩单。
自去年10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建立推行“四项制度”,即《乡镇纪委季查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清单两报告两评议”制度》《民生资金倒查制度》《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形成乡镇、村两级监督网络,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季查,发现问题更精准。乡镇纪委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重点,充分运用下访谈问题、走访查问题等方式,对全体监察对象开展“一对一”的检查,着力发现并解决问题。
清单报告评议,作用发挥更到位。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把清单完成情况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社区)党总支及乡镇纪委报告,接受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评议和乡镇纪委评议。真正解决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同程度存在的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更好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倒查,维护民利更有力。针对民生到户资金被挤占挪用、政策不公开、责任不清晰、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问题,突出三个重点进行倒查:倒查民生资金政策公开情况,倒查民生资金的审核责任,倒查民生资金的发放情况。同时,通过和群众面对面回访核实,对涉农项目的实施和民生资金项目变动情况主动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民生到户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财务管理更合规。严格按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开设1个专用账户,将各乡镇所有村组资金纳入乡镇代管办专用账户管理。严格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票据和备用金管理。对村级财务一月一公开,组级财务二季度一公开,避免白条入账、弄虚作假行为。(王龙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