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蒗县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治中,把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列入全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治清单,作为做实做细教育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和切入点,强化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出击,以问题为导向,点对点,面对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动真碰硬清理整治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乱象问题。
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对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逐一入户核算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核查,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以上6个条件的方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搞“一刀切”兜底救助。今年,共派出8个工作组,开展3轮清理整顿,梳理出问题1246个,并逐一进行了整改,真正做到“阳光”低保,筑牢城乡低保兜底保障脱贫“最后一道防线”。
规范优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审核、张榜公示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
强化动态管理。对符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对象及时纳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或实际生活水平已明显超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及时予以清退。
加强日常监管。县纪委监委、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民政部门开通最低生活保障投诉举报电话和系统网络投诉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今年,共接到群众投诉电话17件,意见建议6条。
强化责任追究。重点对民政主管部门(乡镇)或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申请人三方面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最低生活保障法规和政策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2名截留、挪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民政干事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追究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杨大发 朱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