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直面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好转,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一批群众所需所盼的问题得以解决。
强化党员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集中学习16次、网信专题学习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47期,调训干部23723人次。实施“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工程,对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党校全部挂牌办学,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员教育师资库建设,培训普通党员67404名,培训党务工作者6574人次,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新任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关。2019年1至3季度,全市“三公”经费合计2886.71万元,同比下降15.43%。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审议通过《丽江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对15个需调配办公用房的单位进行合理调配。制定出台《丽江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规定》,并完成第一期58间临街商铺的公开竞租。
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制定《丽江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0条措施》《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考核管理清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基础减负年”工作。截至目前,会议文件较去年减少30%,督查检查考核较去年减少80%。创新运用协同办公系统(手机APP),启动线上了解工作进展,线下展开跟踪督办,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有效提高督查工作效率。
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坚持正向激励,大力宣传在实践中涌现出的张桂梅和杨大林等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干部力度,2019年每个贫困县实现有1名以上实绩突出的贫困乡(镇)党政正职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并继续兼任现职。截至目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178人,占31.2%。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委派出7个暗访组先后抽查暗访33个村、9个社区。截至目前,全市16个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65个县级主题教育指导组共对5个县(区)党委、85个市级单位党委(党组)、316个县级单位党委(党组)进行469次督促指导,排查建立406份问题清单。排查确定46个在主题教育中重点集中整顿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截至目前,4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已完成整顿,制定基层管理制度,推行“红黑榜”完善村规民约,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完善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已完成886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6412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报备工作,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程81个,上报决策事项清单76份,梳理清单事项735项。
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对照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共35条,涉及丽江工作3件,已具体分解细化为41条整改清单建立台账。认真落实《丽江市“党委书记遍访贫困对象”专项行动方案》,做到遍访不漏乡、不漏村、不漏户,底数清、情况明、决策正。截至目前,市委书记已遍访37个贫困乡(镇),各县(区)党委书记已遍访418个贫困村(社区)。比如,财政部门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严控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截至目前,2019年度全市各县(区)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20755.75万元,资金支出进度66.34%,财政涉农资金转结余44467.6万元,资金支出进度64.68%;人社部门全面梳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历史欠费问题,加快推进工作;住建部门针对农危改补助政策“一刀切”、扩大重建范围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已完成全市24286户清零任务;医保部门对全市46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检查,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8家,扣回医保基金282.15万元。(和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