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监委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11-26 08:12:01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根据中央、省、州部署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开展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坚持刀刃向内,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坚决整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特别是严肃整治利用云南茶叶、珠宝玉石、名贵药材、珍稀药材等名贵特产、特俗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整治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与整治其它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落实。

自查自纠。按照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对照自查,看是否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存在的要主动向组织报告并立即整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对自查情况作出说明,存在问题的要深刻剖析原因并作出检查。

立行立改。对公款购买库存的高档烟酒、茶叶、珠宝玉石、珍稀药材(虫草)、纪念品、礼品等物品及时清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及时规范处置并上缴处置资金,确保做到零库存,处置工作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公款购买和违规收受的名贵特产,一律限期主动上缴,由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后规范处理;违规占用本单位、下属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名贵特产,一律限期前原渠道退回;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参与经营的,一律限期退出;对存在违规插手干预经营等其他问题的,一律限期纠正;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不担当、不负责,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要认定相关违纪违法事实,并作为定性量纪从重情节,从严追究,绝不姑息。

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收集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确保条条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及时发现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及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精准督促有关部门和机构,从源头堵塞漏铜,扎进制度笼子。

加强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刻认识收送名贵特产纪法界限,深刻认识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实质和危害,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引领社会风气向好。对典型案例额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包广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