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安排,制定下发《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方案强调,要根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分工,对由省纪委监委参与或牵头负责的第五项“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第六项“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第十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开展其他整治内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
方案明确,要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审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走访座谈、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被监督部门党组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
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在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专项整治与其他工作有机衔接、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督促整改。要严肃作风纪律,监督工作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沉下去、实起来,用铁的纪律、好的作风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