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2-12 07:47:13   来源:怒江州纪委

12月10日,贡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围绕新修订的《条例》的重要章节、处分原则、处分情形等方面进行对照学习,通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讲解新修订《条例》的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向领导干部们亮明“十八条纪律的高压线”,使大家对党的纪律有了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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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县委副书记、县长谈了认识和体会,要讲政治抓好学习。“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要在查问题上聚焦,深入的进行查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违纪违法人员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当前贡山县正处于脱贫攻坚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部分领导干部管理着大量资金以及手中握有安排项目的实施、招商引资的权利,在利益面前我们的干部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划清界限,树立“清”“亲”的政商关系,一定要依法行政,慎用手中的权利。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条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强化日常管理与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铁的纪律进一步转化为自觉遵循和工作习惯。

通过学习,参会干部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将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对纪律的敬畏感,加强纪律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时刻铭记铁的纪律。(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