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

发布时间:2018-12-04 07:48:56   来源:保山市纪委

11月27日上午,施甸县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会议邀请保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审室主任进行专题讲座。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中央及省市驻施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职工,共370余人参加会议。

宣讲从“为什么改、改了什么、如何贯彻”三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生动详细的解读,并以典型深刻的案例,阐明了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此次专题讲座,对如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新修订的《条例》具有重大的指导性意义,全体参会人员在会后要认真思考、深刻领会,层层组织学习宣传,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把《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严于律己,切实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自己日常行为准则,严格要求、率先垂范,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在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常学常记,党员干部要学会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领悟,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规党纪为标准,定期自检自查自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基本素质。(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