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路径思考

发布时间:2018-11-30 07:24:17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施行。《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任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主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认真学习《条例》,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是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党的建设关乎全局,《条例》的施行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十八大之后,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总体布局,从而实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辩证的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统一起来、协调推进。我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向引导和强化党内监督的负向控制,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正在实践中显示出其重要价值和意义。充分体现了新形势加强政治纪律规矩的现实需要。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更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必须充分认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决落实“四个服从”的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锤炼党性,增强组织观念;必须以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体现了新征程强化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征程上,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作保证。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深入贯彻《条例》,准确把握本质属性是关键。《条例》就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彰显了政治性。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条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强调“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根本要求。并在政治纪律中,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在其他条款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始终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了时代性。《条例》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增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条款。《条例》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增了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同时,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增加对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特征。突出了针对性。《条例》根据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新型违纪行为,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划出了新禁区,标出了新底线。此外,针对“四风”隐形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还针对家风建设问题作出了处分规定。《条例》的施行,必将对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进而推动党的建设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坚决落实《条例》,深化执行精准路径是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监督责任,从发现问题到执行执法,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落实《条例》,必须在深化精准执纪上下功夫,必须做到线索处置精心、事实证据精确、定性量纪精准。精心处置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源头和基础。要善于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审视和把握问题,把监督执纪落脚点提升到净化政治生态上,紧盯线索筛选、审核把关、跟踪督办等环节,分析研判问题的可能性、可查性,评估问题的性质、程度和影响等因素,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准确分类处置,加强问题线索的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登记编号,统一汇总报告,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精确获取事实证据。证据是执纪的根本。要把讲政治贯穿于执纪审查每一个环节,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翔实具体的原则,制定初核方案和审查方案,做到时间具体、证据准确、责任到人,对复杂疑难案件还要考虑多套策略和应急预案,确保有用、管用、易用。同时,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规依纪调查取证,最大限度收集固定第一手“新鲜”证据,力争在立案审查前基本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为顺利开展审查谈话备足“弹药”。精准进行定性量纪。定性量纪是执纪审查的核心环节。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定性,牢记“治病救人”初心,从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上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注重全面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综合考虑情节、态度、效果等因素,紧扣证据事实,因事因时分类施策,对违纪后悔错改错的,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严肃执纪下的组织关爱;对党员干部涉嫌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快进快出、及时移送,把每起案件办成当事人口服心服、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新气象新作为向党和人民交出正风肃纪的新答卷。(丁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