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监察法和《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检验是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有效运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于近期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明确自检自查内容。此次自检自查重点围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监察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是否配合组织部门、党校、宣传部门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监察法和《条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明确自检自查对象。此次自检自查对象为各县市纪委、州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及驻在部门和分管联系部门。
“通过这次自检自查,我对监察法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加深了自己对监察法和《条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对监察法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监察的权限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今后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州纪委办公室一名干部表示。
据悉,州纪委监委将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总上报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成督查组开展对监察法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翻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州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对存在监察法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