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对《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8-11-19 07:45:32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大理州于近期开展监察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条例》情况纳入经常性工作,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监察法、《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在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大理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说道。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抓好监察法、《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各级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培训、宣传部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学习贯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等情况来开展。监督检查对象为各县市党委、纪委监委,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

大理州纪委监委共派出6个组负责12个县(市)的监督检查,州纪委监委29个派驻机构负责对监督的州级单位及其州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监督检查从11月5日开始至12月底完成,分为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工作四个阶段进行。州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对存在监察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