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推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11-16 07:51:29   来源:楚雄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牟定县纪委监委在率先学习、学深吃透《条例》精神、强化精准用活纪律戒尺的基础上,注重全县近3000名党员干部把学习《条例》做为必修课,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上专题党课、组成宣讲团到各部门宣讲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促《条例》入脑入心。

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动员学。突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头雁效应,将《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进行深入学习,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出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将“写在纸上的条款”变为“记在心上的敬畏”。

用活宣传载体,全面推送学。用好用活“传统+新媒体”宣传载体,积极营造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学习氛围,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小广场·大喇叭”、牟定县纪委监委网站、牟定网、微信公众号、《牟定手机快讯》等媒体平台,转载《条例》原文及相关解读文章。同时,在“清风牟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新《条例》学习专栏,及时转载发布学习内容,打造学习宣传《条例》“指尖微课堂”,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

用好宣传队伍,深入讲解学。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宣讲员”作用,通过开展学《条例》宣讲活动、专题辅导等形式,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讲解党内纪律“新戒尺”,切实打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7个乡镇纪委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党员大会专题学、“党员夜校”强化学等方式共开展学习30场次,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各派驻监督单位宣讲《条例》60场次。

建立跟踪机制,检查督促学。下发通知,明确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当前监督和派驻监督首要任务,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是否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学习。同时,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全县第三季度及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第三季度考核中,对学习贯彻《条例》执行不力的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全覆盖。(夏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