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驻省总工会纪检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随机提问、情况反馈等方式,对综合监督省工、青、妇3家单位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纪检组重点检查了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是否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是否落实主题党课制度,党组成员是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级党组织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条例》,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组织是否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经常性工作等。纪检组对省总工会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条例》知识微信出题答题活动、团省委对各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进行集体廉政风险谈话及省妇联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学习《条例》专题党课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学习《条例》范围覆盖不全不广、学习不深不透、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纪检组要求,要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各支部、每一名党员常态化纪律教育的重点,层层抓好学习贯彻,引导全体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六项纪律”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标准和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