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对《监察法》《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8-11-15 07:49: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监察法》《条例》)学习贯彻落地生根。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启动对《监察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为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时间为11月至12月上旬。监督检查采取自检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总结《监察法》《条例》实施以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监察法》《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检查将紧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校)搞好学习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监察法》《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监督检查要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通过对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监察法》《条例》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推动《监察法》《条例》落到实处,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