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小喇叭”把《条例》传遍田间地头

发布时间:2018-11-02 07:47:11   来源:德宏州纪委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每天傍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小喇叭”在梁河县平山乡平山村准时响起,这是梁河县纪委监委创新宣传方式,对新修订《条例》向群众进行集中宣讲的模式之一。

据悉,自新修订《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全州“农村小喇叭”试点工程,在小厂、平山两个乡镇的11个村民小组,率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新《条例》进行宣传,组成由乡镇纪委书记带头,村党支部成员、年轻党员组建成宣讲队,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把新《条例》在传递到田间地头。同时,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汉语水平不高,广泛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交流的实际,在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集中的地方,使用了民语广播宣传,让村民们真正听得懂、记得住、传得开。截至目前,受益群众已达3200余人。

“我每天在地里干活时,既能通过村委会的“小喇叭”了解到党的政策,又不耽误干活,通过听广播让我更加了解党纪党规,作为一名党员,我一定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严守党的纪律。”大厂乡大生基村一名党员在收听广播后感叹道。

平山乡各个村寨的田间地头,“小喇叭”宣传新《条例》已成为乡亲们议论的新话题,也成为宣传新《条例》的新举措。“通过‘小喇叭’宣传《条例》不仅方便群众收听、不受文化程度的限制,为群众解疑释惑,更好的维护群众自身利益,用好监督‘利器’,对强化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到了积极作用。”平山村党支部书记表示。(蒋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