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10月1日正式施行后,楚雄市纪委监委把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来抓,“学、研、考、践”四措并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掌握纪律“新戒尺”,锤炼过硬“打铁人”。
“学”字当头热氛围。采取常委会议带头学、理论中心组会议交流学、党总支和党支部集体学、部室和党小组对比学、结合工作自主学、“彝汉”双语宣讲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全面推开学习活动。在领导解读、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精选了《条例》解读、《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和新旧条例的对比等内容,及时在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学习群中推送,让纪检监察干部随时看、随时学。自《条例》颁布以来,共开展各类专项学习12次,购买并发放新《条例》单行本160余册,少数民族聚居集中乡镇开展“彝汉”双语宣讲270余场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向驻在部门宣传宣讲《条例》,为学习活动持续“加热升温”。
“研”字为心聚共识。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讲氛围基础上,市纪委监委邀请州纪委监委专家在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对《条例》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对11条新增内容和65条修改内容及整合的2条内容进行详细辅导解读,以案例讨论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干部分成4个研讨小组,开展学习《条例》大交流、大讨论,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审查调查等角度进行深入研讨,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的能力。
“考”字托底固成效。把开展测试作为规定动作,以监察法、和新《条例》为主要内容,由单选、多选、简答三类题型组成百分制试卷,组织1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全程严考纪、严监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力求把测试过程变成加深理解、强化记忆的“催化剂”,用以检阅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效果。同时,对测试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反馈结果运用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单位、乡镇以及本委各部(室)、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激发学习动力。
“践”字为本化于行。注重实践,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以学促悟,把《条例》和监察法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的“工具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条例》和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工作,在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察工作中坚决执行“工具书”的新要求,抓好纪法贯通、纪法协同。同时,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与当前全市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1至9月,共开展“四项谈话”589人,处置问题线索144件,立案审查调查45件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其中,使用留置措施3人。(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