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丽江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学先行,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率先学。目前,市纪委常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负责人带头进行《条例》宣讲,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丽江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条例》,要求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纪律执行,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巩固提升丽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先行。丽江市纪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新条例先学先行,认真领会、深刻把握新《条例》内容,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锻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纪律部队”
市纪委常委带头宣讲《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带队到永胜县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试点工作期间就永胜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与40多名谈话对象深入交流,及时提醒,广泛宣传《条例》。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到华坪县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宣讲《条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反复学,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用好《条例》这本工具书,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为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提供纪律保证。
强化集中学,真正学深悟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集体学习研讨,纪委常委领学相关学习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学习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和研讨的方式进行。丽江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160人深入学习《条例》,坚持原汁原味学,真正做到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深学细挖、逐条解读相关条文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要求。同时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专题学习《条例》并进行了学习交流,做到学习全覆盖。市纪委机关各部室通过部室会议的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学习和解读,并交流学习心得。
支部开展交流学,增强学习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及时学习《条例》的同时,以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一步学习《条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开展了认真热烈的讨论。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全面精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
以考促学,创新载体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举行测试、知识竞赛等多形式,做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把新《条例》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建立学习工作台账和学习报告制度,以学习目标倒逼学习成效。开展手抄《条例》。通过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专栏等各类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掀起学习《条例》热潮。(张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