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学习贯彻新《条例》 树立党员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8-10-26 07:50:20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红塔区各级各部门迅速认真传达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让“铁纪”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召开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条例》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措施;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围绕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突出领导干部的“头雁”引领作用。区纪委监委精心部署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原文学习《条例》,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原原本本学习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和下发《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明确学习任务,细化学习方式,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抓手,严格督促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各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教育课程、干部培训日程,迅速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举办红塔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对全区24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条例》专题培训,推动《条例》的实践运用。充分运用网络手段,利用官方网站发布修订主要内容、《条例》解读、新旧条例对比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学习内容,依托“学思践悟”微信群及时推送有关权威解读、案例解析等,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强化学习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深入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开展考试测评,强化学习成效。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进行集中考试测评,从评卷情况看,测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以考促学”的效果较为明显。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学习测试,使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对《条例》有更加深刻的掌握,增强依纪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监督执纪,推进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11个乡(街道)共150余名村(社区)、小组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旁听红塔区大营街街道郭井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郭某某违法案件庭审,教育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同时,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巡察机构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乡(街道)、各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唐笃玲  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