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纪检监察系统多形式抓实《条例》学习贯彻

发布时间:2018-10-25 07:46:22   来源:德宏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德宏州纪委监委高度重度,精心部署,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抓实《条例》学习贯彻。

州纪委监委率先把《条例》作为州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10月12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7次集体学习,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学习,州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就新修订的《条例》作了专题辅导,切实做到协助州委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行政学习会、室务会议、组务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条例》,从《条例》修订的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下步落实意见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学习贯彻《条例》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自学《条例》原文、修订前后对照表等相关内容。

此外,州纪委监委把《条例》作为9月份“每月一考”重点内容,以随机抽考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同时把《条例》作为党纪法规网络微测试内容,组织全州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德宏州纪委州监委网站、“清廉德宏”客户端、“德宏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在线测试平台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掌握《条例》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据了解,全州共30183名党员及公职人员参加《条例》微测试,合格率为97.5%。各县市纪委监委也采取纸质测试、随机抽考的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检验《条例》学习成果。陇川县以新修订《条例》为主要内容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每学必问”,在大会小会中点名点题提问,在日常工作中随机随地提问,督促干部学在前、做在前,自律自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吴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