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陇川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迅速行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花样”学习显成效。新修订《条例》印发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以短信、微信、QQ工作群等渠道及时转发,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聚焦中央向全党划出的最新纪律“底线”,关注条例中新增和修订的纪律“高压线”,在干部队伍中引发热议进而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组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摘取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日报等重点刊物报道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开展专题学习会,由案件审理室主任对新修订《条例》全文领学、重点解读;分部分室分组开展交流讨论,注重收集干部学后体会、疑点难点和问题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再集中分析研究和讨论;在集中学习后,要求个人安排时间进行自学,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撰写学习体会。
随机“考问”促自律。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使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以新修订《条例》为主要内容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每学必问”,在大会小会中点名点题问,在日常工作中随机随地问,督促干部学在前、做在前,自律自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传达贯彻活动,以学习促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指导中监督、监督中推进。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每月上报党员干部参与“微测试”情况,把常态“考问”作为常态教育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干部学习积极性。
定期抽查严监督。把制度创新成果和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范围,综合采取看、听、问、查、访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狠抓对新修订《条例》贯彻落实力度,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带头学好的基础上,还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把条例用好、抓实,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行为,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实际行动和实在成效把新修订《条例》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新成效。(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