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曲靖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一步研究学习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深刻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功经验,着眼于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彰显了党中央自我革新、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凸显了党中央深化政治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使命担当,体现了党中央坚持纪严于法、推动纪法贯通的战略考虑。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抓实《条例》学习宣传,营造全市上下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走在最前面,带头从自身做起,自觉主动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努力在学懂弄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积极协助、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抓实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相关工作。要强化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解读《条例》。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确保学习宣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条例》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把《条例》规定和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突出《条例》的政治性、人民性和针对性,抓牢贯彻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把纪律建设工作做到平常、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把监督作为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厚爱。要及时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