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昭通市纪委26个派驻(出)机构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向所有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现了驻在部门《条例》宣讲全员覆盖。
“宣传贯彻好《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是派驻(出)机构的干部要主动充当宣传员,把《条例》的实质和内涵,准确地传递给每一个党员干部。”中央授权新华社公开发布《条例》后,昭通市纪委第一时间对所有派驻(出)机构下达了宣讲任务。
“宣讲不是作秀,而是要切实让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宣讲效果,市纪委要求各派驻(出)机构既要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或新时代讲习所等形式组织廉政党课宣讲《条例》,又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示栏等媒介宣传《条例》,掀起学习热潮,做到入脑入心。
9月26日至27日,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分别在市安监局和煤炭工业局组织廉政党课讲授《条例》,对《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特点以及修订的重点等进行了全方位解读,细致明确了《条例》新划出的22条高压线。
据了解,在宣讲过程中,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还紧紧围绕学习宣传《条例》这个主题,督促市委组织部开展“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明确纪律的底线和红线,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
在组织宣讲的同时,市纪委还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学习机制,征订与新修订《条例》相关的书刊、杂志,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或分散自学;向各驻在部门微信工作群推送中央、省关于新修订《条例》解读的文章,供驻在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各派驻(出)机构还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