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8-10-17 07:49:12   来源:德宏州纪委

10月15日,由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部分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据介绍,此次《条例》专项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看、听、问、查、访等形式,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实际效果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安排部署情况,对《条例》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情况,对《条例》的宣传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条例》专项督查将持续一周。对学习贯彻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和不会执纪等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此前,德宏州纪委监委专门印发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使学习贯彻《条例》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此次专项督查正是推进《通知》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