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在实践中深化《条例》学习实效

发布时间:2018-10-14 08:12:23   来源:红河州纪委

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启用。开远市纪委监委注重在实践中深入《条例》的学习实效,让《条例》入脑入心,使监督执纪更精准更有效。

全覆盖促进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部室分散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自《条例》发布以来,已先后组织9场学习会,3个党支部和党总支均已开展了学习《条例》的党课;并将学习《条例》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进行讨论交流活动,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共同提高;同时,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和工作群,及时推送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刊载的关于《条例》的权威解读和辅导文章,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条例》提供权威教材和有效途径。

多角度广宣传。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10月中旬开展的全市法治廉政书画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书法和绘画,生动解析《条例》的新提法、新要求等,把纪律要求的“硬框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图像语言,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熟悉纪律处分各项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个乡镇(街道)纪委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和本地工作实际,采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解读、将《条例》融入廉政文艺演出等方式,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

重检查谋实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方案,对学习宣传《条例》作出具体安排、提出要求;把《条例》与“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廉政警示教育、业务学习、业务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多形式推进学思践悟,把《条例》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同时,还将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巡察等方式,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贯彻执行《条例》各项工作落地生根。(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