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明纪律 通海廉洁教育”再升级“

发布时间:2018-10-13 07:49:45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这个简单,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错啦,正确答案是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这样快问快答的场景在通海县纪检监察干部中越来越常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通海县纪委监委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热潮,通过学懂、弄通、悟透新《条例》,让廉洁思想防线“再升级”。

运用网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为党员干部无限制学习提供条件。精心挑选新旧《条例》对比、学习要点梳理、自测题等全面学习《条例》的“大礼包”,通过OA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多种途径定期将学习信息发送到党员干部指尖,让党员干部第一时间更新“知识库”,练就新本领。

少数带动多数,实现全覆盖。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普通党员以支部学习和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坚持原汁原味学、逐条逐句学习新修订《条例》,特别是执纪审查一线的干部纷纷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学习、参与讨论,实现学习《条例》常态化。

理论结合实践,坚持学以致用。学得明白,还得用得实在。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当前开展的相关工作,灵活运用新《条例》,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核,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