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四学模式”力促《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发布时间:2018-10-07 07:58:55   来源:楚雄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后,楚雄州各级纪委监委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学、多维宣传引导学、案例剖析交流学、落实责任传导学“四学模式”,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领导带头示范学。州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原文逐字逐句学习,切实做到融会贯通、真懂真用。截至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学习21场次,参学纪检监察干部达616人次。

多维宣传引导学。州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推送在“清风楚雄”微信群里进行讨论学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同时,10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条例》理论解读、微视频和学习辅导资料等通过《手机快讯》、微信群、“小广场大喇叭”等平台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推送,打造“指尖微课堂”,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案例剖析交流学。注重用新《条例》的尺子衡量具体案例,注意新老《条例》衔接运用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在纪律审查中的“刻度”,用新的纪言纪语分析案情,探索研究具体实践运用的方法步骤,开展案例剖析交流学,为切实履行好纪委监委“双重”职责奠定基础。同时,用好用活“纪法讲坛”“微党课”等学习平台,对照新老《条例》的具体内容,相互交流讨论,从而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落实责任传导学。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结合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四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与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利剑作用,形成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良好态势。(李晓军  张华琼  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