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员,要带头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近日,凤庆县新华乡紫薇村村委会传出阵阵宣讲声,县纪检监察干部赵廷普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宣讲新修订的《条例》。
“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基层党员也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在群众中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凤庆县勐佑镇界牌村党员活动室,县纪委监委下派到该村的驻村工作队长陈世启也在为驻村工作队员和党员群众宣讲《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凤庆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自身学习的基础上,从县纪委、监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条例》宣讲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社区、群众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与此同时,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监委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积极为基层党员宣讲《条例》,切实把《条例》精神内涵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切实让《条例》根植于党员干部的心中,渗透到党员干部的血液,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常态。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一定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勐佑镇界牌村的一名党员说。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学条例守纪律护纪律的表率,更要做解读、宣传《条例》的表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成立《条例》宣讲小分队提出明确要求。(史艳菊 李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