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8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大家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并围绕《条例》新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对增加、删减、修改部分作对比分析。参加学习的同志在会上畅所欲言,谈学习感想感悟,交流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使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增添了底气。在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纠正’。”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紧跟反腐败工作形势,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起到‘对症下药’和‘治病救人’的作用,将加快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新的执纪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纪律审查部门的人员对标对表强化思想转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为要求,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工作水平,加大对各种违纪问题尤其是新型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以学促干,提升执纪执法本领,当好党的忠诚卫士,确保手中的权力不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不蒙要学好、用好、遵守好《条例》;要采取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化《条例》的学习与宣传,让《条例》入心入脑;要将学习《条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转变执纪理念,完善工作程序,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