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

发布时间:2018-09-12 07:47:47   来源:丽江市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通过组织专题集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热议、编印下发学习资料、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撰写学习体会等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的热潮,为《条例》的正式实施打牢基础。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市纪委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对下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逐字逐句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的内容,案审室、案管室、信访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负责人结合工作经历和工作实践,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细致讲解,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热议。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热议,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条例》;表示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为10月1日正式实施打牢基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执纪监察。

编印下发学习资料。市纪委、监委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下载新修订的《条例》、学习辅导资料等,印制成册,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

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全市各级纪委、监委以支部和机关部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深化学习。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牵头,组织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学习贯彻《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印发的“四项制度”进行对比学习,重点学习研讨纪委、监委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如何更好实现纪法衔接等,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等执纪、执法工作。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纪委、监委宣传部主动协调党委宣传部、党校、媒体,对新修订的《条例》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在丽江市纪检监察网站、丽江日报、市电视台、丽江读本等新闻单位开设“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专题专栏,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

积极撰写学习体会。近日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的热潮,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大家纷纷表态,要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注意收集研判本级和下级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政策和纪律法规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要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依法监督调查处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