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2018-09-11 07:50:4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昆明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领导率先垂范,创新学习方式,对照融会贯通,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热潮,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以上率下,关键少数引领示范带头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昆明市纪委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新《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以及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三个特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领学。石林县召开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研究新《条例》,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嵩明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对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作了逐条学习,并对7个方面的亮点进行总结学习。官渡区召开专题学习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监督检查,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创新方式,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引导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征订新《条例》单行本1652册,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昆明市党风廉政网于8月27日开通学习专栏,及时转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媒体发布的系列解读文章以及各单位学习动态,截止目前,该专栏已刊发信息22篇;五华区将新《条例》全文、评论文章、修订亮点等内容汇编成学习专题用书,编入纪检监察业务交流学习专刊《学思讲谈》中,配发至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划重点”展开学习;呈贡区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大讨论,交流学习成效,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嵩明县委党校抽调专人研讨、备课,把新《条例》宣讲与党性教育专题讲堂相结合,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课堂,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轮训;寻甸县组织15名“双语教师”深入到撒米落、海嘎、北大营十八车村等彝族苗族聚集村寨宣讲新《条例》,功山镇利用“村村响”广播开展《条例》新修订有关内容宣讲,覆盖全镇16个村委会134个村小组,柯渡镇依托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组织600余名农村党员群众在纪念馆开展“《条例》新修订内容解读”专题宣讲活动,逐条解释相关法规,现场重温入党誓词,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

融会贯通,前后对照学思践悟深入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新《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市纪委案审室通过新旧条例具体条款的对比、实际案例中条款具体适用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案例对县(市)区开展案审业务培训;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针对新《条例》划出的10个“负面清单”,结合10个典型案例和政法战线工作实际进行宣讲,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昆明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