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发布时间:2018-09-10 07:46:51   来源:德宏州纪委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条例》的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修订的《条例》开列了100多条‘负面清单’,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条例》守住纪律‘底线’,另一方面抓实《条例》的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德宏州纪委监委把《条例》作为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一个指导、两个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重加重、‘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德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长为驻在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宣讲、解读《条例》,对新修订的《条例》新在哪里进行概括,明确新增的“负面清单”、不能触碰的纪律“高压线”,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什么为指导?新修订《条例》新增第五条的内容是什么?”……盈江县纪委监委以“全员学习、随机抽考、脱稿回答”的办法,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掌握《条例》的情况,并通过闭卷考试,压实学习《条例》的自觉。梁河县纪委监委采取网上网下同步学、同步考的办法,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执纪监督的“尺度”,学深悟透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同时,德宏州纪委明确把《条例》纳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周学”“月考”“年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检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条例》的监督,对执纪违纪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