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9 08:09:04   来源:普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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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迅速掀起学习讨论《条例》热潮,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纪律的力量充分释放。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欧阳宇辉围绕《条例》的发展历程、基本架构、特点进行了领学,并结合学习思考,就《条例》中提出“一个指导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审查重点、树立‘四个意识’、运用‘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种从重或加重处分违纪行为、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八种新型违纪行为”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特别是对新增或修订的,不能逾越、不能碰触的45条纪律“高压线”进行逐一学习强调。

会议指出,《条例》修订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行为制定了更精确的“标尺”,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让新时代管党治党有了更强大的“武器”,有助于各级党组织用党纪标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新修订《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苦练纪律部队“内功”,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并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结合实际贯穿到纪委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和务求实效作风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其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使《条例》入脑入心,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要把“两个维护”作为纪委最重要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创新工作方法理念,把执纪和监督、执纪和执法、执纪和巡察、执纪和制度建设贯通起来,抓住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既严查腐败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又举一反三、及时预警,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