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4 07:52:40   来源:丽江市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化措施,深入学习贯彻,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领会。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论员文章等,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纪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开展交流研讨。市纪委、监委干部职工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认真学习研讨、交流发言。各办案室以室为单位,由分管领导召集进行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加深理解,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大家纷纷表态,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与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相结合,以学促用,推动工作,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效。

加强舆论宣传。在丽江市纪委市监委网站、丽江日报、市电视台、“丽江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专题专栏,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

突出民族特色。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丽江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用少数民族语言,面向少数民族、农村、社区党员开展宣讲、宣教活动,做到通俗易懂、寓教于乐、容易接受。

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制定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巡察组在开展巡察过程中,检查各单位、部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情况,并结合作风纪律督查,各监督检查组,深入县区、市直部门,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的纪律保障新修订的《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