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红河县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力促《条例》核心要义入脑入心。
领导班子带头学。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带头学,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原汁原味”学,逐条逐款学,学深学透。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截止目前已有46个党委、党组和各级党校组织开展了中心组学习或集中学习活动。
纪检干部表率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廉政短信等平台自学《条例》原文、修订前后对照表等相关内容。同时,充分运用“红河县纪检监察网”“侨乡清风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在全县纪检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热潮。征订最新出版发行的《条例》200册,供每位纪检干部学习,做好学习贯彻的表率。
党员干部领先学。下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后,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修订背景,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运用,各单位利用机关党员活动阵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借助媒体创新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时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下载原文进行学习,并在微信工作群里积极分享、谈感受、说体会。县委宣传部通过“天下红河网”、“梦想红河”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要点、修改重点供大家学习。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在机关党建工作群里发布《条例》全文,定期推送《条例》要点、图解以及修订前后对照表等内容,帮助全县党员干部更好学习理解。
结合工作督导学。县纪委、监委派出督导组,深入各乡镇纪委、派出纪检组定期督导学,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要求结合实践学,坚持全员学,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做到纪法融会贯通,力求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