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纪检监察干部在热议《条例》中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8-09-02 07:50:50   来源:迪庆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公布后,维西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站、微信转载、集体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方式逐字逐句学习新《条例》。大家纷纷表示,新《条例》紧跟新时代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将学习内容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新实践。

“新《条例》的修订再次释放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肩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在学通弄懂上下更大功夫。”8月27日,在集中学习例会上,维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要求。

“新《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导向突出,充满了现实针对性,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在原有基础上变得更实用,在纪律条例划分方面更明晰,在纪法衔接、纪法融合方面更深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8月30日,在新《条例》学习讨论会上,维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表示。

“通过学习,使我感到学习新《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县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谈学习心得。

“新《条例》更加明确我们新时期广大党员的道德红线,我们纪检人要学好《条例》,并以新修订的《条例》为监督执纪问责标准,明确监督责任,在正风反腐中增加群众获得感。”中路乡纪委副书记表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遵规守纪,时刻守住底线,认真按制度和规矩办事,知敬畏,存戒惧,弄懂弄透新《条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遵规守纪作为立身处世之本,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县纪委、监委一名纪检干部如是说。

“《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写进‘违反群众纪律’一章,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和人民性,深得民意,鼓舞人心。”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一名同志表示。

“新《条例》专门设置了纪法衔接条款,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指导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把新《条例》学懂、弄通、悟透,切实提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活力。”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说道。(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