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芒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学习《条例》的舆论氛围。
利用芒市纪检监察网、“廉润芒市”微信公众号等外宣渠道,第一时间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最全对照表》《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订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纪实》等内容,多方位、深层次对《条例》进行解读。
同时,及时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转发《条例》相关链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条例》内容当作今后监督执纪问责的又一“利器”。
“《条例》明确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不仅将原来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而且要求由抽象变成了具体,真正实现了制度的规范化、处分体系的完善性。”芒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名干部如是说。
“只有深刻认识到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以及如何为,才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作用。”芒市三台山乡纪委副书记表示,《条例》是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确保党内监督正常化的前提下,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有力的自我约束举措。
“作为新晋纪检人,通过学习《条例》,强化了理论学习,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芒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认为。
“《条例》条款数量由原来的一百三十三条增加至一百四十二条,这不仅是量的增加更是质的提升。”芒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表示,新《条例》站位更高,更切合当前工作实际,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引领和新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吃透新《条例》精神,才能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芒市西山乡纪委副书记认为,“《条例》对基层而言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特别是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扫黑除恶等内容增加进来,让我们更加明确挺纪在前的重要意义,我们将努力把握好《条例》的精神实质,学好、用好,并快速传达到每一位基层群众中。”(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