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2 07:55:30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召开四届市委常委会第81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市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党中央与时俱进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是对管党治党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彰显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海晏河清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扛起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纪律建设,立规矩抓执行,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党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持续营造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组织专题培训班,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用好身边事身边人和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