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在自身学习好、领悟透的基础上,把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纪检组认真开展了与处级领导干部约谈、提醒谈话等工作,把学习宣传新《条例》贯穿于谈话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
谈话指出,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与时俱进,带头学习新《条例》,牢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胸怀大局,谨言慎行。新《条例》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两面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务必加强学习,弄清楚哪些不可为,真正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
谈话要求,要管严管细管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个别同志执行纪律不到位等问题,党组应该高度重视。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分管(联系)处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谈话强调,诚意正心修身,做廉洁自律表率。居贫而志不移,处乐而欲不纵,以敬畏之心对待纪律,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感恩之心对待监督,以担当之心对待工作,经常反躬自省,见贤思齐,谨言慎行,防微杜渐,知足常乐,力戒浮躁,做廉洁修身的表率;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严格教育和约束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廉洁齐家的表率。(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