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条例》

发布时间:2018-08-31 07:35:49   来源:临沧市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云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纪检干部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职责,学习好、贯彻好《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新修订的《条例》,增强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

“新修订的《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做好纪法衔接,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说道。

“新《条例》规定了对发生在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从重加重处分,愈加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所做的工作就是群众工作,今后我将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茶房乡纪委副书记深有感触地说。

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坚持在学中做、做中学,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条例》落地生根。(段文艳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