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座谈讨论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8-31 07:47:41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江城县纪委、监委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座谈学习,在热烈的氛围中谈感受、说思考,深化对《条例》的学习运用。

座谈会传达了中央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的工作要求,同时,组织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等媒体上刊登的解读文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县纪委书记在讨论中指出了《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

康平镇纪委书记说道,“本次修订是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特别是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的规定,这些修订更加切合党章要求和工作实践,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修订后的《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禁止行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进行了细化,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县纪委、监委干部谈了学习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座谈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