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后,师宗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学习交流讨论,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并引发热议。
“《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更要遵守纪律规矩,把纪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日常习惯。”师宗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雷龙应表示。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谢德祥说:“新修订的《条例》比原《条例》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体现了不断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条例》为准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师宗县彩云镇纪委书记朱彬表示:“《条例》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新增为第5条,并以‘常态’‘大多数’‘少数’‘极为少数’明确指出‘四种形态’的开展方式,将进一步促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严守纪律‘底线’。”
“《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为我们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划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露在通过网络学习《条例》原文后深有感触。
“《条例》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践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也将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组长李永泉说到。
广大纪检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