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是保持先进性的先决条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随着时间发展而不断发展,不但丰富内容,更为党纪‘加码’,大大增加了可执行性。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领会、贯彻、遵守,不但要用《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自觉地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同时,还要敢用、善用这把手中‘利剑’,重拳重力,更能打出好铁。”陇川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陇川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以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转发,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聚焦中央向全党划出的最新纪律“底线”,关注《条例》中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引起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新《条例》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很多条款重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冲突,使之在实践中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县纪委常委、第一监督审查室主任如是说。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一名纪检员说:“时隔三年,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对于维护党的章程,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党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陇把镇纪委副书记在“陇纪信息交流”微信群中发言:“制度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是切实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推进党内监督规范化和监督质效最大化,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等各项制度,鼓励、支持、保护党内监督各主体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有效的监督,真正形成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陇川县纪委、监委将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条例》的学习宣传形象化、深刻化,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通过抓“整体”与“个体”、抓“关键”与“班子”,做到全覆盖、立体式,促使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手握戒尺、明纪在先,让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蔚然成风。(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