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条例》内容,对《条例》的修改变化、关键要点等进行了细致解读,并对全州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条例》的公布是自2015年来,党中央再次释放出的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主动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其他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切实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夯实履职尽责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宣传《条例》,引导和教育党员深入学习《条例》,力促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边界、守底线。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叶志新 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