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大关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中央纪委网站、LED屏、办公电脑、手机微信等开展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在《条例》指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条例》的修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我们将在学和用上下功夫,以学促行,学用结合,在全县上下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同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学习宣传《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扎紧纪律‘篱笆’,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纪检铁军。”大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金玺表示。
“对比新旧《条例》,关于政治纪律的新增和修改条款最多,体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大关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马敏全认为。
“新修订的《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两个维护’,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两个维护’、突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巡察,真正打通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大关县委巡察办主任黎昌举如是说。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肖恒飞说,“《条例》第27、28、29、30、33条对纪法衔接作出了规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之前一直在检察院工作,对职务犯罪那一块比较熟悉,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特别是在纪法衔接上多思考,为执纪审查工作打下牢固根基。”
“新条例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其中,真正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我们将严肃认真开展好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咬耳扯袖,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大关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长刘运东表示。
“《条例》中新增加了扶贫领域有关事项的处分规定,特别是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更加体现了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我们将借力大数据手段,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吉利镇纪委书记王万杰坚定地说。
下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把新修订《条例》纳入“每周一学”“每学必问”“每月测试”内容,切实检验学习成果,使每名纪检干部都准确熟悉的把握新修订《条例》的具体内容,学深学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文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