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景谷县纪委、监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融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学精悟透,切实掌握执纪本领。
“共同学习,纪检室、案管室、审理室,重点掌握运用。”在《条例》公布的第一时间,景谷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俊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里转发了《条例》全文及《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并提出要求。
景谷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智兰说:“作出如此多的调整和修改,管党治党之严由此可见,要把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党员违纪处罚的程序、处罚的种类和相关减免情形,明文规定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工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正确履职提供了依据。”同志们在微信群里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认识。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审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消息发布,县纪委、监委便利用党风廉政“一微信一杂志一简报”宣传平台及时转载推送了相关资讯,广泛宣传,积极为新修订《条例》的公布问世“预热”,持续释放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的信号。
“自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制定修订党内法规90部,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数量亦不在少数。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张主任深有感触地表示,知识更新速度快且量大,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加大学习力度。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以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授、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参悟、实际案例教学分析、边学边办办练等形式继续在学习的系统性、精准度和融会贯通方面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学习效果,让“铁规发力、禁令升威”。(李雨潇)